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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报关时怎样核算完税价格
2015/07/02
国内A公司从意大利B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“木材”300立方米(10个货柜),成交价格为EXW工厂价360欧元每立方米。A公司向海关申报时提供的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显示有以下12项费用:
1.工厂到码头费用(Frieight from factory to Port)800欧元,
2.燃油附加费(Fuel Surcharge)60欧元,
3.原产地码头操作费用(THC In Origin)200欧元,
4.原产地码头入场费用(Ad fees)50欧元,
5.提单费75欧元(B/L Fee),
6.出口地报关费(Customs Clearance Charge)80欧元,
7.出口地港口安全设施费(ISPS)25欧元,
8.海运费(Ocean fee)7000欧元,
9.油价调整指数附加费(CAF)60欧元,
10.汇率调整指数附加费(BAF)500欧元,
11.境外检验费用150欧元
12.出口地仓储费:1000欧元
合计:10000欧元。
有人认为在进口报关时只需把其中的海运费加成本算完税价格,这样申报是不正确的,其它费用都是与运输相关产生的费用,应全部算入完税价格申报。那么A公司的完税价格是:300*360欧元+10000欧元